当前位置:首页  综合

综合

资金占用费的法律规定(资金占用费)

2024-08-13 15:01:02
导读 大家好,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资金占用费的法律规定,资金占用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1、资金占有费是指...

大家好,小东方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资金占用费的法律规定,资金占用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
1、资金占有费是指企业占用资金支付的费用,如银行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,资金占用费=借款额X利率X(1-企业所得税率)。

2、交纳固定资金占用费的办法,只在扩大企业自主权(即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办法)的单位试行。

3、交纳流动资金占用费的办法,则在所有的国营企业试行。

4、企业交纳的资金占用费,不列入成本,体现企业占用国家资金应承担的基本经济责任。

5、1981年,县属国营工交企业试行小型企业利改税后,曾规定上交国家资金占用费(包括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),费率为企业国家资金的2‰,由企业在税后留利中支付,归县财政所有,用于县属国营工交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投资。

6、具体案例介绍:1980年起,实行国营企业对国家固定和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制度,以改变过去统收统支吃“大锅饭”的资金管理体制,固定资金占用费,一般为月率8‰。

7、每百元固定基金的年度利润额在40元以下的,每月交6‰;在30元以下的,每月交3‰;在10元以下的,每月交2‰;在5元以下的,暂免交纳。

8、流动资金占用费,一般为月率4.8‰。

9、1982年4月,改为3‰。
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
免责声明:本文由用户上传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