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港市货运防疫最新政策
2022-04-06 17:57:34
导读
来(返)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如下: 一、自4月4日上午8时起,确有进出我市货运需求的企业,需报所在区镇、街道防
来(返)张家港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如下:
一、自4月4日上午8时起,确有进出我市货运需求的企业,需报所在区镇、街道防疫指挥部,获得疫情期间进出我市准许
二、获得准许的企业及其授权的承运驾驶员应提前通过“港城防疫”中“货车申报系统”申领“货物运输通行码”货运车辆凭“货物运输通行码”,经高速或市际交通防控查验后来(返)张家港
三、未取得“货物运输通行码”的外地车辆,一律不准进入我市;未取得“货物运输通行码”的本地车辆,司乘人员进港后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
四、来(返)张家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健康码绿码,进入张家港后请配合做好交通防控查验
五、来(返)张家港货运车辆不得搭乘与本次运输任务无关人员
六、企业及来(返)张家港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,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,取消申领“港城防疫”平台“货物运输通行码”资格
可通过“今日张家港”APP首页“来港申报查报登记”平台和“张家港公安微警务”微信公众号的“港城防疫”模块进行信息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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